功能主治: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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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补骨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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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辅仁怀庆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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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266 |
国药准字Z41022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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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银屑病、白癜风、斑秃、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天疱疮、带状疱疹、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骨关节炎、结节性红斑、白塞病、过敏性紫癜、慢性荨麻疹、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慢性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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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
肌内注射。一次2毫升,一日1~2次,10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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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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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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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银屑病、白癜风、斑秃、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天疱疮、带状疱疹、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骨关节炎、结节性红斑、白塞病、过敏性紫癜、慢性荨麻疹、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慢性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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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
在治疗白癜风时,注射后1小时左右,患部配合照射人工紫外线1~10分钟或日晒5~20分钟;局部如出现红肿、水疤,应暂停用药;用药后偶见头晕、血压升高;高血压者慎用;孕妇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