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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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胺酯,化学名称为:N-(4-乙氧羰基苯基)维生素甲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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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佳合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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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266 |
国药准字H1998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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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本品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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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口服,一次15mg(3粒),每日三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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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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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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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过量服药可产生骨骼改变,如儿童骨骺盘的早熟融合。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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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本品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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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维A酸衍生物,结构式近似全反式维A酸,作用机制与13-顺维A酸及芳香维A酸较相似;但副作用较全反式维A酸轻。口服具有调节和控制上皮细胞分化与生长,以致角化,减少皮脂分泌,抑制角质形成细胞的角化过程,使角化异常恢复正常,抑制痤疮丙酸菌的生长,并有调节免疫及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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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
1.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2.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3.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4.禁与维生素A同服。5.酗酒者慎用。6.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线过度照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