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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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主要成分:苯磺贝他斯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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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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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266 |
国药准字H20193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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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1.过敏性鼻炎;2.荨麻疹;3.皮肤疾病引起的瘙痒(湿疹·皮炎、痒疹、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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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
成人:口服,每次10mg,每日2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儿童:7岁以上儿童,口服,每次10mg,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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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成人:临床试验:总病例数1446例中,报告有不良反应的137例(9.5%),主要为困倦83例(5.7%),口渴16例(1.1%),恶心12例(0.8%),胃痛7例(0.5%),腹泻7例(0.5%),胃部不适感6例(0.4%),疲倦感4例(0.3%),呕吐4例(0.3%)等。此外,临床检查值异常中怀疑与本品有关的,总病例1225例中有64例(5.2%),主要为1209例中ALT(GPT)上升25例(2.1%),1020例中尿潜血11例(1.1%),1130例中-GTP上升10例(0.9%),1210例中AST(GOT)上升8例(0.7%)等。使用状况调查:总病例4453例中,报告有不良反应的有89例(2.0%),其主要包括困倦59例(1.3%)等。儿童:儿童特别使用状况调查:儿童患者(5岁以上,15岁以下)1316例中,报告有不良反应的为14例(1.1%),主要为困倦5例(0.4%),口渴2例(0.2%),荨麻疹2例(0.2%)等。临床试验:在III期临床试验的615例儿童患者(7岁以上15岁以下)中,报告有不良反应的为14例(2.3%)。主要为困倦5例(0.8%),肝功能异常2例(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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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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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慎用,必须用药时,应仅限于在判断其治疗意义大于治疗风险时使用。妊娠中给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此外,动物实验(大鼠)发现该药物向胎鼠有转移。2.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必须用药时,必须避免哺乳。有报告称动物实验(大鼠)发现向乳汁中有转移。儿童用药:对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乳儿或幼儿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本品主要从肾脏排泄,老年人生理机能往往降低,因此可能持续高血药浓度,需要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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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1.过敏性鼻炎;2.荨麻疹;3.皮肤疾病引起的瘙痒(湿疹·皮炎、痒疹、皮肤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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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驾驶员及机械操作者慎用;3. 有心脏疾病患者慎用;4. 有肾脏疾病患者慎用;5. 有肝脏疾病患者慎用;6. 有哮喘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