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糖尿病患者的糖代用品。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木糖醇。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
生产企业 |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91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糖尿病患者的糖代用品。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
用法用量 |
缓慢静脉滴注。滴注速度,按木糖醇计,每千克体重每小时应在0.3g以下,或遵医嘱。一般一次20-50g,一日一次,每日剂量不超过100g。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胰岛素诱发的低血糖症禁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糖尿病患者的糖代用品。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
药理作用 |
静脉速度稍快可引起代谢性酸中毒,肾损伤,大脑功能损伤等严重反应。 |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