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Ⅰ、Ⅱ度烧烫伤和酸碱灼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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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马尾连、紫草、黄芩、冰片、地榆、大黄。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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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喜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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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44 |
国药准字Z41022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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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Ⅰ、Ⅱ度烧烫伤和酸碱灼伤。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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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创面经消毒清洗后,用棉球将药涂于患处,盖于伤面,必要时可用纱布浸药涂于创面。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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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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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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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Ⅰ、Ⅱ度烧烫伤和酸碱灼伤。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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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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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