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Ⅰ、Ⅱ度烧烫伤和酸碱灼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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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马尾连、紫草、黄芩、冰片、地榆、大黄。 |
黄连、大黄、栀子、黄芩、菊花、连翘、蔓荆子(炒)、荆芥穗、薄荷、黄柏、防风、白芷、桔梗、川芎、石膏、旋覆花、甘草。辅料为淀粉、薄膜包衣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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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喜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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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44 |
国药准字Z20083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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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Ⅰ、Ⅱ度烧烫伤和酸碱灼伤。 |
散风清热、泻火止痛。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攀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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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创面经消毒清洗后,用棉球将药涂于患处,盖于伤面,必要时可用纱布浸药涂于创面。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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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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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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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Ⅰ、Ⅱ度烧烫伤和酸碱灼伤。 |
散风清热、泻火止痛。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头晕目眩、攀发火眼、牙齿疼痛、口舌生疮、咽喉肿痛、耳痛耳鸣、大便秘结、小便短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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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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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
1.忌食辛辣刺激等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