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镇痛药,主要用于下列疾病引起的疼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双氯芬酸钠、盐酸利多卡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可乐定。 |
|
生产企业 |
海南中玉药业有限公司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46 |
国药准字H3202168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镇痛药,主要用于下列疾病引起的疼痛: |
1.高血压(不作为第一线用药)。2.高血压急症。3.偏头痛、绝经期潮热、痛经,以及戒绝阿 片瘾毒症状。 |
|
用法用量 |
使用前加入注射用水溶解,成人通常每日一次,每次一支,在臀部上限肌注,严重疼痛者可每天注射两次,间隔为几小时,变换注射部位给药。严重的疼痛减退后应改为口服止痛药。 |
1.降低血压:口服,起始剂量0.1mg,一日2次;需要时隔2~4天递增,每日0.1~0.2mg。常用维持剂量为0.3~0.9mg/日,分2~4次口服。严重高血压需紧急治疗时开始口服0.2mg,继以每小时0.1mg,直到舒张压控制或总量达0.7mg,然后用维持剂量。2.绝经期潮热:一次0.025~0.075mg,每日2次。3.严重痛经:口服0.025mg,每日2次,在月经前及月经时,共服14日。4.偏头痛:一次0.025mg,每日2~4次,最多为0.05mg,每日3次。5.极量:一次0.6mg,一日2.4mg。 |
|
副作用 |
1、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物过敏(如哮喘发作、皮肤反应、急性鼻炎)的患者。 3、严重肝脏疾患和造血功能紊乱的病人。 4、对局部麻醉药过敏者。 5、心源性休克、永久性心脏内传导紊乱以及严重神经精神病史的患者。 |
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并随用药过程而减轻。常见:最常见口干(与剂量有关),昏睡,头晕,精神抑郁,便秘和镇静,性功能降低和夜尿多,瘙痒,恶心、呕吐,失眠,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和风疹,疲劳,直立性症状,紧张和焦躁,脱发,皮疹,厌食和全身不适,体重增加,头痛,乏力,戒断综合征,短暂肝功能异常。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为镇痛药,主要用于下列疾病引起的疼痛: |
1.高血压(不作为第一线用药)。2.高血压急症。3.偏头痛、绝经期潮热、痛经,以及戒绝阿 片瘾毒症状。 |
|
药理作用 |
本品最常见的临床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上腹部痛、呃逆作呕、腹泻、头昏眼花或头痛。但这些副作用一般轻微并通常几天后恢复正常。过敏反应如皮肤出疹、搔痒、哮喘发作和水肿倾向可能发生。 |
||
注意事项 |
1、消化性溃疡,血液系统异常,肝肾功能损害,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必须在监察下用药。 2、患有哮喘,枯草热,鼻息肉或慢性气管炎和对所有类型抗风湿止痛药过敏的病人在使用本品时会有哮喘发作的危险。 3、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即应停药。 5、防止误入血管,注意局麻药中毒症状的诊治。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动物胎盘并有少量存在于哺乳妇女的乳汁中,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本品剂量较大,不推荐儿童使用。 8、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应根据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特别是对于身体虚弱和体重过低的病人,必须在监察下用药。 9、药物过量: (1)以前没有双氯芬酸用药过量后的典型临床症状资料,如发生,主要是进行必要的支持治疗和对症治疗。 (2)利多卡因超量可引起惊厥和心脏骤停。 |
1.长期用药由于液体潴留及血容量扩充,可产生耐药性,降压作用减弱,但加利尿剂可纠正。 2.治疗时突然停药或连续漏服数剂,可发生血压反跳性增高。多于12-48小时出现,可持续数天,其中5%-20%的病人伴有神经紧张、胸痛、失眠、脸红、头痛、恶心、唾液增多、呕吐、手指颤动等症状。日剂量超过1.2mg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时,突然停药后发生反跳性高血压的机会增多。因此,停药必须在1-2周内逐渐减量,同时加以其他降压治疗。血压过高时可给二氮嗪或α阻滞剂,或再用本品。若手术必须停药,应在术前4-6小时停药,术中静滴降压药,术后复用本品。 3.为保证控制夜间血压,每天末次服药宜在睡前。 4.下列情况慎用:脑血管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精神抑郁史、近期心肌梗死、雷诺病、慢性肾功能障碍、窦房结或房室结功能低下、血栓闭塞性脉管炎。 5.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使直接抗球蛋白(Coombs)实验弱阳性,尿儿茶酚胺和香草杏仁酸(VMA)排出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