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镇痛药,主要用于下列疾病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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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双氯芬酸钠、盐酸利多卡因。 |
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辅料为黄凡士林、液体石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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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中玉药业有限公司 |
烟台荣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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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46 |
国药准字Z200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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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镇痛药,主要用于下列疾病引起的疼痛: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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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使用前加入注射用水溶解,成人通常每日一次,每次一支,在臀部上限肌注,严重疼痛者可每天注射两次,间隔为几小时,变换注射部位给药。严重的疼痛减退后应改为口服止痛药。 |
肛门给药。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睡前或便后外用。使用时先将患部用温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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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物过敏(如哮喘发作、皮肤反应、急性鼻炎)的患者。 3、严重肝脏疾患和造血功能紊乱的病人。 4、对局部麻醉药过敏者。 5、心源性休克、永久性心脏内传导紊乱以及严重神经精神病史的患者。 |
1.少数患者出现食欲不振、腹泻、腹痛。 2.用药后出现黄疸,眼和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 3.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及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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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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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镇痛药,主要用于下列疾病引起的疼痛: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账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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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最常见的临床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上腹部痛、呃逆作呕、腹泻、头昏眼花或头痛。但这些副作用一般轻微并通常几天后恢复正常。过敏反应如皮肤出疹、搔痒、哮喘发作和水肿倾向可能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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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消化性溃疡,血液系统异常,肝肾功能损害,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必须在监察下用药。 2、患有哮喘,枯草热,鼻息肉或慢性气管炎和对所有类型抗风湿止痛药过敏的病人在使用本品时会有哮喘发作的危险。 3、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即应停药。 5、防止误入血管,注意局麻药中毒症状的诊治。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动物胎盘并有少量存在于哺乳妇女的乳汁中,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本品剂量较大,不推荐儿童使用。 8、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应根据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特别是对于身体虚弱和体重过低的病人,必须在监察下用药。 9、药物过量: (1)以前没有双氯芬酸用药过量后的典型临床症状资料,如发生,主要是进行必要的支持治疗和对症治疗。 (2)利多卡因超量可引起惊厥和心脏骤停。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口服。 2.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3.保持大便通畅。 4.本品含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病患者慎用。青光眼患者应定期检查眼压。 5.有高血压、肝病、糖尿病、肾病或血液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仅对痔疮合并少量便血,肿胀及疼痛有效,如便血量较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或内痔便后脱出不能自行还纳肛内,应去医院就诊。 8.放置时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 9.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用药三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作为预防用药或1日内多次重复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