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镇痛药,主要用于下列疾病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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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双氯芬酸钠、盐酸利多卡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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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中玉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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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46 |
国药准字H20067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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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镇痛药,主要用于下列疾病引起的疼痛: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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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使用前加入注射用水溶解,成人通常每日一次,每次一支,在臀部上限肌注,严重疼痛者可每天注射两次,间隔为几小时,变换注射部位给药。严重的疼痛减退后应改为口服止痛药。 |
通常成人口服兰索拉唑肠溶片,每日一次,一次1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一艾综合征,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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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物过敏(如哮喘发作、皮肤反应、急性鼻炎)的患者。 3、严重肝脏疾患和造血功能紊乱的病人。 4、对局部麻醉药过敏者。 5、心源性休克、永久性心脏内传导紊乱以及严重神经精神病史的患者。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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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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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有报道,在动物实验中胎仔的药物血浆浓度高于母体的血浆浓度,所以对于孕妇或有怀孕可能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的益处超过危险性的情况下方可使用。2)动物实验显示兰索拉唑会分布于乳汁中,故哺乳期妇女最好避免用药,必须应用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小儿的临床经验极少)。老年用药:一般而言,老年患者的胃酸分泌能力和其它生理机能均会降低,用药期间请注意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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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镇痛药,主要用于下列疾病引起的疼痛: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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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最常见的临床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上腹部痛、呃逆作呕、腹泻、头昏眼花或头痛。但这些副作用一般轻微并通常几天后恢复正常。过敏反应如皮肤出疹、搔痒、哮喘发作和水肿倾向可能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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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消化性溃疡,血液系统异常,肝肾功能损害,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必须在监察下用药。 2、患有哮喘,枯草热,鼻息肉或慢性气管炎和对所有类型抗风湿止痛药过敏的病人在使用本品时会有哮喘发作的危险。 3、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即应停药。 5、防止误入血管,注意局麻药中毒症状的诊治。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动物胎盘并有少量存在于哺乳妇女的乳汁中,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本品剂量较大,不推荐儿童使用。 8、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应根据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特别是对于身体虚弱和体重过低的病人,必须在监察下用药。 9、药物过量: (1)以前没有双氯芬酸用药过量后的典型临床症状资料,如发生,主要是进行必要的支持治疗和对症治疗。 (2)利多卡因超量可引起惊厥和心脏骤停。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