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镇痛药,主要用于下列疾病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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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双氯芬酸钠、盐酸利多卡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化学名称:2-丁基-3-[4-[2-(1H-四唑-5-基)苯基]苄基]-1,3-二氮杂螺-[4.4]壬-1-烯-4-酮。分子式:C25H28N6O分子量:42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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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中玉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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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46 |
国药准字H200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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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镇痛药,主要用于下列疾病引起的疼痛: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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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使用前加入注射用水溶解,成人通常每日一次,每次一支,在臀部上限肌注,严重疼痛者可每天注射两次,间隔为几小时,变换注射部位给药。严重的疼痛减退后应改为口服止痛药。 |
口服。推荐起始剂量为0.15g,一日1次。根据病情可增至0.3g,一日1次。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用。对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其他降压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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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物过敏(如哮喘发作、皮肤反应、急性鼻炎)的患者。 3、严重肝脏疾患和造血功能紊乱的病人。 4、对局部麻醉药过敏者。 5、心源性休克、永久性心脏内传导紊乱以及严重神经精神病史的患者。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眩晕、心悸等,偶有咳嗽,一般程度都是轻微的,呈一过性,多数患者继续服药都能耐受。罕有荨麻疹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文献报道本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于1%的有:消化不良、胃灼热感、腹泻、骨骼肌疼痛、疲劳和上呼吸道感染,但与空白对照组比没有显著性差异。大于1%但低于对照组发生率的有腹痛、焦虑、神经质、胸痛、咽炎、恶心呕吐、皮疹、心动过速等。低血压和直立性低血压发生率约为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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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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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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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镇痛药,主要用于下列疾病引起的疼痛: |
高血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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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最常见的临床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上腹部痛、呃逆作呕、腹泻、头昏眼花或头痛。但这些副作用一般轻微并通常几天后恢复正常。过敏反应如皮肤出疹、搔痒、哮喘发作和水肿倾向可能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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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消化性溃疡,血液系统异常,肝肾功能损害,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必须在监察下用药。 2、患有哮喘,枯草热,鼻息肉或慢性气管炎和对所有类型抗风湿止痛药过敏的病人在使用本品时会有哮喘发作的危险。 3、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即应停药。 5、防止误入血管,注意局麻药中毒症状的诊治。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动物胎盘并有少量存在于哺乳妇女的乳汁中,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本品剂量较大,不推荐儿童使用。 8、老年用药:老年人用药应根据需要及耐受程度调整剂量,特别是对于身体虚弱和体重过低的病人,必须在监察下用药。 9、药物过量: (1)以前没有双氯芬酸用药过量后的典型临床症状资料,如发生,主要是进行必要的支持治疗和对症治疗。 (2)利多卡因超量可引起惊厥和心脏骤停。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肝功能不全、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4.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