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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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15毫克,樟脑200毫克,薄荷脑200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丙二醇、羥苯乙醇、纯化水。化学名:16α-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 | 利拉萘酯。 | |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185 | 国药准字H20080187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柔片刻。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
| 副作用 |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 下列患者禁用: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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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
| 药理作用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皮炎及潮红。 |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6、运动员慎用; 7、小儿避免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