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具有清热除湿、化瘀止痛、理气除胀、调和胃肠之功效。适用于急慢性胃肠炎、功能性消化不良、腹泻等病症,可缓解腹痛、腹胀、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
生产企业 |
海南万州绿色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169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具有清热除湿、化瘀止痛、理气除胀、调和胃肠之功效。适用于急慢性胃肠炎、功能性消化不良、腹泻等病症,可缓解腹痛、腹胀、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用;小儿5岁以下一次5毫升,5岁以上一次10毫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副作用 |
服用该药物后,可能会出现轻度的腹痛、腹泻等肠胃不适症状。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
成分 |
本品具有清热除湿、化瘀止痛、理气除胀、调和胃肠之功效。适用于急慢性胃肠炎、功能性消化不良、腹泻等病症,可缓解腹痛、腹胀、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