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用于感冒诸症状(鼻塞,打喷嚏,流鼻水,咳嗽,咯痰,发热,头痛,关节痛,肌肉酸痛等)之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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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盐酸甲基麻黄碱、愈创木酚磺酸钾、咖啡因。 |
丁香叶,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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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三风友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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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117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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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用于感冒诸症状(鼻塞,打喷嚏,流鼻水,咳嗽,咯痰,发热,头痛,关节痛,肌肉酸痛等)之缓解。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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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0-20ml,老年人、儿童酌减或遵医嘱,一日3次,可用开水冲服。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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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急性胃肠炎、肺出血和肾炎患者禁用。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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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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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用于感冒诸症状(鼻塞,打喷嚏,流鼻水,咳嗽,咯痰,发热,头痛,关节痛,肌肉酸痛等)之缓解。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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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规剂量下本品副作用轻微,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症状,如有过敏症状应停药。 2、长期大量用药,可出现恶心、呕吐、头痛、焦虑、胃痛、肾绞痛及肝肾功能衰竭。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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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应置于儿童伸手不及处。 2、服用本品应避免开车。 3、运动员慎用。 4、本品为复方制剂,故应注意各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甲基麻黄碱、愈创木酚磺酸钾、咖啡因)所引起的各种不良体征。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本品中的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及乳汁,马来酸氯苯那敏及盐酸甲基麻黄碱可进入乳汁,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6、儿童用药:新生儿及早产儿不宜用本品。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