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提供氧气支持,用于缺氧症状治疗,如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引起的低氧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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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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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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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221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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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提供氧气支持,用于缺氧症状治疗,如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引起的低氧血症。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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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请遵循医嘱使用,通常成人每次吸入35分钟,每日23次。儿童剂量酌减。 |
口服,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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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氧气过量可能导致氧中毒,表现为呼吸困难、胸痛、咳嗽、恶心等症状。长期高浓度吸入可能对肺部造成损伤。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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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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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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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提供氧气支持,用于缺氧症状治疗,如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引起的低氧血症。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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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与易燃物接触;2. 储存于阴凉通风处;3. 使用时需佩戴防护装备;4. 严禁烟火。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