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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氧

液态氧

非处方药 医保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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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提供氧气支持,用于缺氧症状治疗,如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引起的低氧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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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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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液态氧
液态氧
咳特灵胶囊
咳特灵胶囊
主要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苯那敏。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生产企业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厂

柳河长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93221

国药准字Z2202092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提供氧气支持,用于缺氧症状治疗,如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引起的低氧血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用法用量

请遵循医嘱使用,通常成人每次吸入35分钟,每日23次。儿童剂量酌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副作用

氧气过量可能导致氧中毒,表现为呼吸困难、胸痛、咳嗽、恶心等症状。长期高浓度吸入可能对肺部造成损伤。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成分

提供氧气支持,用于缺氧症状治疗,如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引起的低氧血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避免与易燃物接触;2. 储存于阴凉通风处;3. 使用时需佩戴防护装备;4. 严禁烟火。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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