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血浆容量扩充剂。用于治疗和预防与下列情况有关的血容量不足或休克:手术、失血性休克、创伤、创伤性休克、感染、感染性休克、烧伤、烧伤性休克;减少手术中对供血的需要,节约用血:例如,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ANH);治疗性血液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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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乙基淀粉。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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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牡丹江万玮制药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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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558 |
注册证号H2017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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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血浆容量扩充剂。用于治疗和预防与下列情况有关的血容量不足或休克:手术、失血性休克、创伤、创伤性休克、感染、感染性休克、烧伤、烧伤性休克;减少手术中对供血的需要,节约用血:例如,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ANH);治疗性血液稀释。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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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羟乙基淀粉40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一日500-1000ml。 羟乙基淀粉20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一日250-500ml。 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 1、用于静脉输注。 2、初始的10-20ml,应缓慢输入,并密切观察病人(防止可能发生的过敏样反应)。 3、每日剂量及输注速度应根据病人失血量、血液动力学参数的维持或恢复及稀释效果确定。 4、没有心血管或肺功能危险的病人使用胶体扩容剂时,红细胞压积应不低于30%。 5、每日最大剂量按体重33ml/kg。 6、根据病人的需要,本品在数日内可持续使用,治疗持续时间,取决于低血容量持续的时间和程度,及血液动力学参数和稀释效果。 7、对于长时间每天给予最大剂量的治疗,目前只有有限的经验。 8、或遵医嘱。 羟乙基淀粉(200/0.5)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开始的10-20ml,应缓慢输入,同时密切观察病人(因可能发生过敏性样反应)。每日用量和滴注速度取决于失血量、血液浓缩程度及其血液稀释效应。心、肺功能正常的患者使用胶体扩容剂时,血球压积应不低于30%。必须避免因滴注过快和用量过大导致的循环超负荷。推荐剂量: 1、治疗和预防循环血量不足或休克(容量替代治疗)的推荐剂量: (1)每日最大剂量:按体重每日33ml/kg(按75kg体重计,每日约为2500ml)(按体重计,每日约为2.0g羟乙基淀粉/kg)。 (2)最大滴注速度:按体重每小时20ml/kg(按75kg体重计,每小时约为1500ml)(按体重每小时约为1.2g羟乙基淀粉/kg)。 2、减少手术中供血量(急性等容血液稀释-ANH)的推荐剂量: 在手术之前即刻开展急性等容血液稀释(ANH),按1∶1的比例,以本品替换自体血液。ANH后,血球压积应不低于30%。 (1)每日剂量:2-3×500ml(本品)。 (2)放血:2-3×500ml(自体血)。 (3)输注速度:1000ml/15-30分钟。 (4)放血速度:1000ml/15-30分钟。 3、治疗性血液稀释的推荐剂量: (1)治疗性血液稀释的目的是降低血球压积,其可分为等容血液稀释(放血)和高容血液稀释(不放血),按给药剂量可分为低(250ml)、中(500ml)、高(2×500ml)三种。 (2)每日剂量:250ml(低);500ml(中);2×500ml(高)。 (3)滴注速度:0.5-2小时内250ml;4-6小时内500ml;8-24小时内2×500ml。 4、使用时间: (1)治疗和预防循环血量不足或休克(容量替代治疗)。尚无药理学及临床学的证据表明本品不能重复使用。治疗的时间和剂量取决于低血容量的时间和程度。急性等容血液稀释(ANH)通常在手术之前进行一次。如果血球压积正常,可重复使用。 (2)治疗性血液稀释:治疗性血液稀释时,建议治疗10天。 |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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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液体负荷过重(水分过多),包括肺水肿。 2、少尿或无尿的肾功能衰竭。 3、接受透析治疗病人。 4、颅内出血。 5、严重高钠或高氯血症。 6、已知对羟乙基淀粉和/或本品中其他成份过敏。 |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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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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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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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血浆容量扩充剂。用于治疗和预防与下列情况有关的血容量不足或休克:手术、失血性休克、创伤、创伤性休克、感染、感染性休克、烧伤、烧伤性休克;减少手术中对供血的需要,节约用血:例如,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ANH);治疗性血液稀释。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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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极个别患者在使用含羟乙基淀粉的药品时,可能发生过敏样反应(过敏反应,类似中度流感的症状,心动过缓,心动过速,支气管痉挛,非心源性肺水肿)。在输液过程中,如患者发生不可耐受的反应,应立即终止给药,并给予适当的治疗处理。 2、给予羟乙基淀粉时,患者血淀粉酶浓度将升高,可能干扰胰腺炎的诊断。 3、长期大剂量使用羟乙基淀粉,患者会出现皮肤瘙痒。 4、大剂量使用时,由于稀释效应,可能引起血液成分如凝血因子、血浆蛋白的稀释,以及红细胞压积的下降。 5、使用羟乙基淀粉时,可能发生与剂量相关的血液凝结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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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过量使用引起液体负荷过重,特别是心功能不全和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液体负荷过重的危险性增加,应调整剂量。 2、为防止重度脱水,使用本品前应先给予晶体溶液。 3、严重肝脏疾病或严重凝血功能紊乱的病人应慎用,如严重Willebrand病的患者。应补充充足的液体,定期监测肾功能和液体平衡。应密切监测血清电解质水平。 4、有关过敏样反应的发生,见不良反应项。应避免与其它药物混合,如果在特别情况下需要与其它药物混合,要注意相容性(无絮状或沉淀),无菌及均匀混合。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 5、超过有效期后不能使用,未用完的药品应丢弃。只有在溶液澄清及容器未损坏时使用。 6、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应咨询医生。 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9、运动员慎用。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用于妊娠期患者的临床资料。动物研究表明,本品对受孕、胚胎发育、分娩或产后发育均无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也无致畸的结果。只有当可能获得的治疗利益大于风险时,才可用于妊娠期患者。尚无用于哺乳期患者的临床资料。 11、儿童用药:关于本品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很少,当可能获得的治疗利益大于风险时,才能应用于儿童。 12、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3、药物过量:同其它容量替代品一样,如使用过量,可能引起循环系统负荷过量(如肺水肿),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给予利尿剂。 |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