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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参总碱

苦参总碱

非处方药 医保

牡丹江莲花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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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用于湿热泻痢,便血,黄疸,带下,阴肿阴痒,湿疹湿疮,皮肤瘙痒,疥癣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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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参总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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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苦参总碱
苦参总碱
血康口服液
血康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肿节风。

生产企业

牡丹江莲花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277

国药准字Z210210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用于湿热泻痢,便血,黄疸,带下,阴肿阴痒,湿疹湿疮,皮肤瘙痒,疥癣麻风。

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剂量酌减。

口服。一次1-2支,每日3-4次;小儿酌减;可连服一个月。

副作用

服用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以及头痛、眩晕等神经系统症状。

服药后个别患者如有轻度恶心、嗜睡现象,继续服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用于湿热泻痢,便血,黄疸,带下,阴肿阴痒,湿疹湿疮,皮肤瘙痒,疥癣麻风。

活血化瘀,消肿散结,凉血止血。用于血热妄行,皮肤紫斑;原发性及继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5.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不宜自行增减剂量。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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