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用于湿热泻痢,便血,黄疸,带下,阴肿阴痒,湿疹湿疮,皮肤瘙痒,疥癣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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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天南星(矾炙)、木香、青皮(醋炙)、陈皮、当归、栀子(姜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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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牡丹江莲花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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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277 |
国药准字Z220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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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用于湿热泻痢,便血,黄疸,带下,阴肿阴痒,湿疹湿疮,皮肤瘙痒,疥癣麻风。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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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剂量酌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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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服用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以及头痛、眩晕等神经系统症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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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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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用于湿热泻痢,便血,黄疸,带下,阴肿阴痒,湿疹湿疮,皮肤瘙痒,疥癣麻风。 |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苦,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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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5.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不宜自行增减剂量。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 阴虚火旺、肝火旺盛者慎用;3.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