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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参总碱

苦参总碱

非处方药 医保

牡丹江莲花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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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用于湿热泻痢,便血,黄疸,带下,阴肿阴痒,湿疹湿疮,皮肤瘙痒,疥癣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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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参总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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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苦参总碱
苦参总碱
氧氟沙星眼膏
氧氟沙星眼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生产企业

牡丹江莲花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277

国药准字H1094017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用于湿热泻痢,便血,黄疸,带下,阴肿阴痒,湿疹湿疮,皮肤瘙痒,疥癣麻风。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剂量酌减。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服用后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以及头痛、眩晕等神经系统症状。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用于湿热泻痢,便血,黄疸,带下,阴肿阴痒,湿疹湿疮,皮肤瘙痒,疥癣麻风。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5. 严格按照医嘱用药,不宜自行增减剂量。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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