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真菌药。适用于念珠菌属及隐球菌属所致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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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胞嘧啶。 |
四环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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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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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798 |
国药准字H5302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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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真菌药。适用于念珠菌属及隐球菌属所致的感染。 |
用于敏感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所致的皮肤表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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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g,一日4次。或遵医嘱。 |
先将患处用温开水洗净后,再将软膏涂于患处,一日1~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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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恶心呕吐,厌食,腹泻,皮疹,发热,贫血,转氨酶升高,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等不良反应。可见血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偶见肝坏死、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和再生障碍性贫血。 |
四环素类药物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光敏感性增加、皮肤干燥、瘙痒、红斑、皮疹等皮肤反应,以及消化系统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长期使用还可能影响牙齿和骨骼发育,特别是在儿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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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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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真菌药。适用于念珠菌属及隐球菌属所致的感染。 |
用于敏感革兰阳性菌、革兰阴性菌所致的皮肤表面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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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被真菌代谢成氟尿嘧啶,进入其脱氧核糖核酸,影响真菌核酸和蛋白质的合成。本品对真菌有选择性的毒性作用,在人体细胞内并不能大量地将氟胞嘧啶转换为氟尿嘧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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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 2.血液病患者,肝功能减退者慎用。 |
四环素类药物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光敏感性增加、皮肤干燥、瘙痒、红斑、皮疹等皮肤反应,以及消化系统不适如恶心、呕吐、腹泻等。长期使用还可能影响牙齿和骨骼发育,特别是在儿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