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所致腹泻及慢性浅表性和萎缩性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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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胶体酒石酸铋。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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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佛山市华普生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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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727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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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所致腹泻及慢性浅表性和萎缩性胃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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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胶体酒石酸铋胶囊: 口服。一次165mg(3粒),一日4次,分别于3餐前1小时及临睡前时服用。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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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及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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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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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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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所致腹泻及慢性浅表性和萎缩性胃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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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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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若出现黑褐色无光泽大便但无其他不适,为正常现象。停药1-2天后粪便色泽可转为正常。 2、本品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4、药物过量:本品若大剂量长期服用,会出现铋中毒现象,表现为皮肤变为黑褐色,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