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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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补骨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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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银朵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辅仁怀庆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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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981 |
国药准字Z41022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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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银屑病、白癜风、斑秃、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天疱疮、带状疱疹、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骨关节炎、结节性红斑、白塞病、过敏性紫癜、慢性荨麻疹、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慢性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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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肌内注射。一次2毫升,一日1~2次,10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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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 皮肤及附件:皮疹、瘙痒 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恶心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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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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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银屑病、白癜风、斑秃、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天疱疮、带状疱疹、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骨关节炎、结节性红斑、白塞病、过敏性紫癜、慢性荨麻疹、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慢性湿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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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 3.肝生化异常与肝病史者禁用。 4.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5.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应注意多饮水。 |
在治疗白癜风时,注射后1小时左右,患部配合照射人工紫外线1~10分钟或日晒5~20分钟;局部如出现红肿、水疤,应暂停用药;用药后偶见头晕、血压升高;高血压者慎用;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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