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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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mg、丙酸氯倍他索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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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新疆银朵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润顺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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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981 |
国药准字H44024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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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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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一日1-2次,均匀涂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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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 皮肤及附件:皮疹、瘙痒 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恶心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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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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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用于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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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2.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 3.肝生化异常与肝病史者禁用。 4.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5.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应注意多饮水。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 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皮肤萎缩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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