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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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5R-(5α,5αβ,8aα,9α)],5,8,8α,9-四氢-9-羟-5-(3,4,5-三甲氧苯基)呋喃(3",4":6,7)萘并-[2,3-d]-1,3-间二氧杂环烯-6(5αH)-酮。 分子式:C22H22O8 分子量:414.41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氟氢可的松。其化学名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氟孕甾-4-烯-3,20-二酮21-醋酸酯。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3H31FO6分子量:42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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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华卫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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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316 |
国药准字H11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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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主要用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皮肤瘙痒症、银屑病、神经性皮炎等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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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2.用特制药签... |
用软膏局部搽涂,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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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对本品过敏患者、真菌或病毒皮肤感染患者禁用。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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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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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主要用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皮肤瘙痒症、银屑病、神经性皮炎等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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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学:体外、体内试验已证明本品有抗肿瘤活性,能抑制微管聚合,抑制细胞核有丝分裂,使其停止于中期。外用治疗尖锐湿疣的体外药效试验证明本品能抑制培养的正常人皮肤角质形成细胞和宫颈癌上皮细胞的脱氧核苷掺入和DNA合成,阻碍其分裂和增殖。经本品外涂治疗后,可抑制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导致疣状增殖的上皮细胞的分裂和增生,使之发生坏死、脱落,从而起到治疗尖锐湿疣的作用。 |
本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属中效皮质类固醇。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能抑制结缔组织的增生,降低毛细血管和细胞膜的通透性,减少炎性渗出,抑制组胺及其他炎症介质的形成和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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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1.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2.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