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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昔洛韦片

阿昔洛韦片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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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口服本品用作预防 2.带状疱疹:用于免疫功能正常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例的治疗 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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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昔洛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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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阿昔洛韦片
阿昔洛韦片
丙酸倍氯米松软膏
丙酸倍氯米松软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分为丙酸倍氯米松。 分子式:C28H37ClO7 分子量:521.05

生产企业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1631

国药准字H2202208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口服本品用作预防 2.带状疱疹:用于免疫功能正常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例的治疗 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适用于过敏性与炎症性皮肤病和相关疾病,如湿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掌跖脓疱病、瘙痒、银屑病等。

用法用量

口服 1.生殖器疱疹初治和免疫缺陷者皮肤粘膜单纯疱疹:成人常用量一次0.2g,一...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必要时予以封包。

副作用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1对细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恶化。 2对本品和其他皮质激素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药物能通过胎盘,虽动物实验证实对胚胎无影响,但孕妇用药仍需权衡利弊。 药物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6-4.1倍,虽未发现婴儿异常,但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儿童用药:2岁以下小儿剂量尚未确定。 老年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

儿童注意事项: 婴儿应慎用,避免长期大量封包给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应慎用,避免长期大量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避免长期大量封包给药。

成分

1.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用于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初发和复发病例,对反复发作病例口服本品用作预防 2.带状疱疹:用于免疫功能正常带状疱疹和免疫缺陷者轻症例的治疗 3.免疫缺陷者水痘的治疗。

适用于过敏性与炎症性皮肤病和相关疾病,如湿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掌跖脓疱病、瘙痒、银屑病等。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 抗病毒药。体外对单纯性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等具抑制作用。本品进入疱疹病毒感染的细胞后,与脱氧核苷竞争病毒胸苷激酶或细胞激酶,药物被磷酸化成活化型阿昔洛韦三磷酸酯,然后通过二种方式抑制病毒复制: ①干扰病毒DNA多聚酶,抑制病毒的复制; ②在DNA多聚酶作用下,与增长的DNA链结合,引起DNA链的延伸中断。本品对病毒有特殊的亲和力,但对哺乳动物宿主细胞毒性低。 毒理:体外细胞转化测定有致癌报道,但动物实验末见致癌依据。某些动物实验显示高浓度药物可致突变,但无染色体改变的依据。本品的致癌与致突变作用尚不明确。大剂量注射可致动物睾丸萎缩和精子数减少,药物能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证实对胚胎无影响。

本品为强效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本品外用具有: 1抗炎、抗过敏、止痒和减少渗出作用。 2可以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 3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

注意事项

1.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需慎用。 3.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阿昔洛韦后皮损不见改善.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 4.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 5.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 6.进食对血药浓度影响不明显。但在给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足的水,防止本品在肾小管内沉淀。 7.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问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 8.一次血液透析可使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 9.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1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 2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面积的5%-10%可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4不可用于眼部。 5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孕妇应慎用,避免长期大量用药。 7婴儿应慎用,避免长期大量封包给药。 8老年患者用药,避免长期大量封包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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