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革兰氏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本品用于上述严重感染时宜与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等联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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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西索米星。 |
鳖甲、三七、赤芍、冬虫夏草、连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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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粤龙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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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267 |
国药准字Z1999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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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革兰氏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本品用于上述严重感染时宜与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等联合应用。 |
软坚散结,化瘀解毒,益气养血,用于慢性肝炎肝纤维化,以及早期肝硬化属瘀血阻络,气血亏虚,兼热毒未尽证。症见:胁肋隐痛或肋下痞块,面色晦黯,脘腹胀满,纳差便溏,神疲乏力,口干口苦,赤缕红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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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1、肾功能正常者: (1)成人:轻度感染:一日0.1g(1支);重度感染:一日0.15g(1.5支)。均分2-3次给药。 (2)小儿:按体重一日2-3mg/kg,分2-3次给药。疗程均不超过7-10日。有条件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2、肾功能减退者: 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有条件者应同时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剂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6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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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肾衰竭者禁用。 |
偶见轻度消化道反应,一般可自行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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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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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革兰氏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本品用于上述严重感染时宜与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等联合应用。 |
软坚散结,化瘀解毒,益气养血,用于慢性肝炎肝纤维化,以及早期肝硬化属瘀血阻络,气血亏虚,兼热毒未尽证。症见:胁肋隐痛或肋下痞块,面色晦黯,脘腹胀满,纳差便溏,神疲乏力,口干口苦,赤缕红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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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蛋白尿、管型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 2、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静脉炎等。 3、极少见:过敏性休克。 |
经动物肝纤维化模型治疗实验结果,显示对肝纤维化早期有明显阻断作用,并有抑制贮脂细胞增殖,减少胶原蛋白合成,降低胶原蛋白在Diss腔过量沉积,及溶解和吸收已形成的肝纤维化作用,还可有效地抑制肝纤维化a2(I)mRNA的表达。实验还显示,提高小鼠腹腔巨噬细胞吞噬功能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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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者及老年患者慎用。 2、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0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严密监护。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有条件时在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本品血药峰浓度超过10mg/L,谷浓度超过2mg/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人、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5、本品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 6、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7、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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