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革兰氏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本品用于上述严重感染时宜与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等联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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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硫酸西索米星。 |
本品主要成份是奥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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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东粤龙药业有限公司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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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267 |
国药准字H20060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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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革兰氏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本品用于上述严重感染时宜与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等联合应用。 |
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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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1、肾功能正常者: (1)成人:轻度感染:一日0.1g(1支);重度感染:一日0.15g(1.5支)。均分2-3次给药。 (2)小儿:按体重一日2-3mg/kg,分2-3次给药。疗程均不超过7-10日。有条件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2、肾功能减退者: 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有条件者应同时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剂量。 |
每晚睡前,阴道给药。将外阴洗净,用干净手将栓剂置入阴道深处。每晚1次,1次1粒,连续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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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肾衰竭者禁用。 |
1.偶见外阴灼痛、外阴皮肤瘙痒、外阴皮肤丘疹、外阴皮肤发红,偶见白带增多。2.尽管本品全身吸收的量较低,但仍有少量吸收。因此需注意本品全身吸收的不良反应。奥硝唑全身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1)消化系统:包括轻度胃部不适、胃痛、口腔异味等;(2)神经系统:包括头痛及困倦、眩晕、颤抖、四肢麻木、痉挛和精神错乱等;(3)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4)局部反应:包括刺感、疼痛等;(5)其他:白细胞减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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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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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早期(妊娠前三个月)和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尚缺乏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老年用药:同成年人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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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用于革兰氏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本品用于上述严重感染时宜与青霉素或头孢菌素等联合应用。 |
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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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蛋白尿、管型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 2、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静脉炎等。 3、极少见: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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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者及老年患者慎用。 2、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0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严密监护。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有条件时在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本品血药峰浓度超过10mg/L,谷浓度超过2mg/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人、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5、本品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 6、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7、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
1、治疗期间避免房事。 2、月经期间不宜用药。 3、若储存不当,本品软化或融化,可放入冰箱或冷水中其冷却成形后使用,不影响疗效。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宜触及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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