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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威(氟氯西林钠阿莫西林胶囊)

弗威(氟氯西林钠阿莫西林胶囊)

处方药 非医保

广东奇灵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消化系统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口腔及耳鼻喉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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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威(氟氯西林钠阿莫西林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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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弗威(氟氯西林钠阿莫西林胶囊)
弗威(氟氯西林钠阿莫西林胶囊)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氯西林、阿莫西林。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生产企业

广东奇灵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098

国药准字H430218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消化系统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口腔及耳鼻喉感染等。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天3次,一次500mg(2粒)。2-12岁儿童一天3次,一次250mg(1粒)。重症患者可适度提高用药剂量。为保证药物最大吸收,应在空腹状态下给药,通常可在进餐前1小时服药。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本药任一成份或其他青霉素类药过敏者。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等患者。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消化系统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口腔及耳鼻喉感染等。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包括皮疹、药物热、哮喘等,偶可能引起过敏性休克。 2、消化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反应,偶见伪膜性肠炎。 3、肝毒型: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ALT、AST增高,也有致急性肝脏胆汁淤积的报道。 4、肾毒型:偶有急性间质性肾炎的报道。 5、神经系统反应:大剂量静脉注射氟氯西林可引起头痛、抽搐、惊厥等神经系统反应,此反应尤易见于肾功能减退患者。偶有兴奋、焦虑或失眠的报道。 6、血液系统反应:偶有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或溶血性贫血的报道。 7、长期、大剂量用药可致菌群失调,出现由念球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注意事项

1、在青霉素的治疗过程中,有严重甚至致命性的过敏反应发生,因此在使用任何青霉素类药物治疗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对青霉素类、头孢菌素和其他过敏原的过敏情况。如果在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使用可替代的恰当治疗措施。如果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需要立即停药,并针对症状给予肾上腺素、皮质激素和抗组胺剂进行治疗。 2、用前应作青霉素皮肤过敏试验、结果为阳性者禁用本品。 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过敏体质者慎用。 4、在长期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应对患者肾脏、肝脏以及血液系统的功能作周期性的监测。 5、在使用本品过程中,可能会发生霉菌和细菌重复感染。一旦发生重复感染(通常涉及气杆菌属、假单胞菌属和念珠球菌),应停止用药,采用其他替代措施予以治疗。 6、曾报道在氟氯西林长期使用过程中,发生与治疗有关的肝炎,特别是胆汁淤积性肝炎。在治疗数周后,可能出现黄疸,绝大多数病例可以恢复。对肝脏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7、在长期、大剂量使用广谱抗生素时,有发生伪膜性结肠炎的报道。因此使用本品的患者出现腹泻时,应予以关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氟氯西林和阿莫西林均能透过胎盘屏障并经乳汁分泌,因此妊娠和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可能导致婴儿发生过敏反应、腹泻和念球菌病。氟氯西林对妊娠第一阶段妇女的用药安全性尚未建立,在妊娠第二、三阶段和哺乳期用药对新生儿没有影响;阿莫西林临床对照研究显示,在妊娠期间用药,对胎儿没有显著影响。动物试验显示,妊娠期使用氟氯西林和阿莫西林对胎儿均无损害。尽管已有的有限临床研究资料和动物研究显示本品用于妊娠和哺乳期的安全性,但考虑青霉素类药物对人体的潜在毒性和婴儿/胎儿肝肾功能发育不完善,因此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仍须慎重。 9、儿童用药:氟氯西林和阿莫西林均有应用于儿童和新生儿的临床经验。剂量可调整为成人剂量的1/4-1/2给药,并在用药期间对儿童患者的肝肾功能进行监测(见用法与用量)。 10、老年用药:由于生理性肾功能的衰退,本品剂量与用药间期需调整。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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