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局部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每平方厘米含醋酸曲安奈德不少于16μg,硫酸新霉素不少于80单位。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含克霉唑10毫克、二丙酸倍他米松0.643毫克(相当于倍他米松0.5毫克)。 |
|
生产企业 |
上海卫生材料厂有限公司 |
上海仁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872 |
国药准字H2008048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局部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用于治疗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外用,将本品适量均匀地凃于患处,并温和地揉搓,每日早晚各1次,对于体股廯不可超过2周,对于足廯不宜超过4周。或遵医嘱。使用前应摇匀。每周的用量不得超过45g(约为45ml)。 |
|
副作用 |
长期使用可出现类似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高血压、骨质疏松、精神抑郁、伤口愈合不良。皮肤局部可发生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本品禁用于对本品中的组份及皮质类固醇药物及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儿童慎用。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
成分 |
用于局部性神经性皮炎,慢性湿疹。也可用于小面积的银屑病。 |
用于治疗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中的醋酸曲安奈德,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外用有抗炎、抗过敏及止痒作用。能消除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硫酸新霉素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本品对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棒状杆菌属有良好作用,对大肠埃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亦有良好作用,对各组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肠球菌属等活性差,铜绿假单胞菌、厌氧菌等对本品耐药。细菌对链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和庆大霉素间有部分或完全交叉耐药。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伴有细菌或病毒感染时应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高血压、心脏病、骨质疏松症、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置小儿不能接触到地方。 |
1.仅限于皮肤外用,避免接触眼、口及阴道。2.本品使用时不得采用封包的方式。3.使用时如发生刺激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的治疗。如同时伴有细菌性感染,应同时使用抗生素,如没有出现预期的疗效,应停止使用本品,直到细菌感染被充分控制。4.任何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可出现的副反应包括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在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时均可能出现,尤其对于儿童患者,由于皮肤表面积与体重的比例相对较大,故更易产生全身毒副反应。因此,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5.不建议17岁以下及尿布疹患者是使用。6.本品用于体、股廯治疗1周后,用于足廯治疗2周后,病情未见好转,应重新请医生诊断。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