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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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全反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 7-二甲基-9-(2, 6, 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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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长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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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760 |
国药准字H20010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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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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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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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 3.胃肠系统;恶心。 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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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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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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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2.尚无老年人、二厅的研究资料。 3.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4.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 5.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服用本品时,连续一个月后建议停药一周再继续服用。 |
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itB1、VitB6等同服,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