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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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倍他米松戊酸酯以倍他米松计为1毫克及硫酸新霉素3500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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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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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760 |
国药准字H20040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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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本品用于治疗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皮炎,该症同时伴有由对新霉素敏感的细菌或怀疑是新霉素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二重感染,包括接触性皮炎、过敏性皮炎及各型湿疹等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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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涂擦于患处,一天2次。连续使用本品不宜超过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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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 3.胃肠系统;恶心。 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 |
报道和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有关的局部副作用尤其是封闭式地敷药时,包括:灼烧感,痒,刺痛,干燥,多毛,突发粉刺,色素沉着,口周围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性感染,皮肤萎缩,痱子等。和外用新霉素有关的耳毒性、肾毒性、过敏反应也有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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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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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本品用于治疗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皮炎,该症同时伴有由对新霉素敏感的细菌或怀疑是新霉素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二重感染,包括接触性皮炎、过敏性皮炎及各型湿疹等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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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2.尚无老年人、二厅的研究资料。 3.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4.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 5.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服用本品时,连续一个月后建议停药一周再继续服用。 |
外用皮质激素可能发生任何系统使用皮质激素包括肾上腺抑制剂时发生的副作用,尤其是婴儿和儿童使用时。大面积外用或封闭式涂敷可导致皮质激素或新霉素全身性吸收。避免将新霉素用于开放性伤口或损伤的皮肤。婴儿和儿童或长时间使用时更应注意。延长外用抗生素的使用可能导致非敏感细菌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如果发生刺激、过敏或深度感染应停药并治疗。本药不能用于眼睛。慎用于面部、皮肤褶皱部位如腋下、腹股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