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地黄、大黄、黄柏、紫草、牡丹皮、南寒水石、地榆、当归、乳香、没药、白芷、冰片。 |
|
生产企业 |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760 |
国药准字Z2006033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凉血解毒,活血止痛,祛腐生肌。用于浅II度,深II度烧伤。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对创面进行清创处理后,将本品均匀涂布于创面上,涂布厚度约2mm;或将本品预先做成药物纱布,覆盖在创面上,再用双层纱布包扎,每日或隔日换药一次。 |
|
副作用 |
1.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 3.胃肠系统;恶心。 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凉血解毒,活血止痛,祛腐生肌。用于浅II度,深II度烧伤。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2.尚无老年人、二厅的研究资料。 3.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4.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 5.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服用本品时,连续一个月后建议停药一周再继续服用。 |
1.创面大于5%时,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必要时可适当使用抗生素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