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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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欧曲(制)、铁棒锤、肉桂、藏菖蒲、安息香、红花、天竺黄、肉豆蔻、丁香、豆蔻、草果、镰型棘豆、诃子、人工麝香、乳香、决明子、黄葵子、儿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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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仙河药业有限公司 |
西藏雄巴拉曲神水藏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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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760 |
国药准字Z20023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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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清热、杀疠、开窍。用于麻风、湿疹,四肢关节红肿,黄水病,风邪毒气引起的一切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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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一次1丸,一日1~2次。饭后将药丸碾碎后用温开水冲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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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 3.胃肠系统;恶心。 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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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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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清热、杀疠、开窍。用于麻风、湿疹,四肢关节红肿,黄水病,风邪毒气引起的一切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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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2.尚无老年人、二厅的研究资料。 3.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4.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 5.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服用本品时,连续一个月后建议停药一周再继续服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