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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桑菊片

夏桑菊片

非处方药 医保

广东新南方青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疏风散热。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痛咳嗽,目赤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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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桑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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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夏桑菊片
夏桑菊片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生产企业

广东新南方青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20022

国药准字H340223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疏风散热。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痛咳嗽,目赤肿痛。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肠胃不适,如腹泻、恶心。部分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长期服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清热解毒,疏风散热。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痛咳嗽,目赤肿痛。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 不宜与滋补性中药同服;4.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5.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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