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疏风散热。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痛咳嗽,目赤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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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拉洛芬。 | ||
|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南方青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Senju Pharmaceutical Co.,Ltd.F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20022 | 注册证号H2013068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疏风散热。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痛咳嗽,目赤肿痛。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一次1-2滴,一日4次滴眼。根据症状可以适当增减次数。 | |
| 副作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肠胃不适,如腹泻、恶心。部分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长期服用可能影响肝肾功能。 | 在申请批准时及使用成绩调查的总数5,843例病例中79例(1.35%)出现了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的使用,只有在判定用药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才可给予。[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没有被确认,动物实验(大鼠)发现有延迟分娩的现象。]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和婴儿的安全性还未确定(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无可参考文献。 | |
| 成分 | 清热解毒,疏风散热。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咽痛咳嗽,目赤肿痛。 | 外眼及眼前节炎症的对症治疗(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虹膜睫状体炎,术后炎症)。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 不宜与滋补性中药同服;4.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5.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1.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应注意本剂只用于对症治疗而不是对因治疗。 本剂可掩盖眼部感染,因此对于感染引起的炎症使用本剂时,一定要仔细观察,慎重使用。 2.应用时注意事项 给药途径:只能用于滴眼 给药时:滴眼时请注意药瓶前端不要接触眼睛。 发药时:在交给患者时,指导患者将药瓶避光保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