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成人外生殖器和肛周尖锐湿疣。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咪喹莫特。 |
本品主要成份:阿维A。 |
|
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129 |
国药准字H2001078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成人外生殖器和肛周尖锐湿疣。 |
本品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
|
用法用量 |
(1)每周3次(星期一、三、五或二、四、六),临睡前用药。合理用药以发挥本品的最... |
本品个体差异较大,剂量需要个体化,才能取得最大的临床治疗效果,同时不良反应最小。 1.开始治疗:开始阿维A治疗应为每天25或30mg,作为一个单独剂量与主餐一起服用。如果经过4周治疗效果不满意,又没有毒性反应,每天最大剂量可以逐渐增加至每天75mg,如果需要把副作用减至最小,此剂量还可减少。 2.维持治疗:治疗开始有效后,可给予每天25mg至50mg的维持剂量。维持剂量应以临床效果和耐受性作为根据。一些病例,增加剂量至最大每天75mg,可能是必要的。 3.一般来说,当皮损已充分消退,治疗应该停止。复发可按开始治疗的方法再治疗。其它角化性疾病:角化性疾病的维持剂量为每天10mg,最大为每天50mg。 |
|
副作用 |
多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用药数次后,临床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多为轻、中度局部皮肤炎症反应,如:灼热、瘙痒、红斑、水肿、脱屑;少见溃疡、糜烂及疼痛的发生; 偶有短暂低热,以上症状停药后均能迅速消除。如反应轻微,可继续用药;若反应严重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两年内有生育愿望的妇女禁用。 2.对阿维A或其它维甲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高脂血症者,维生素A过多症或对维生素A及其代谢物过敏者禁用。 |
|
禁忌 |
儿童用药:在18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建立。 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
|
|
成分 |
成人外生殖器和肛周尖锐湿疣。 |
本品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
|
药理作用 |
咪喹莫特能够在用药局部诱生多种细胞因子及相关产物,从而产生免疫调节和间接抗病 毒作用。咪喹莫特在体内、外均能有效地诱生包括α-干扰素(IFN-α)和α-肿瘤坏死因子 (TNF-α )等多种细胞因子。在体外能诱导人外周血单核细胞生成下列多种细胞因子:α-干扰素(IFN-α )、α-肿瘤坏死因子(TNF-α)、白细胞介素(IL-1α、IL-1β、IL-6、8、 10)、集落刺激因子(C-CSF、GM-CSF)以及趋化性细胞因子( MCP-1α、MCP-1 β ) 等。咪喹莫特乳膏局部外用(0.05ug/cm2) 1小时后皮肤中的IFN-α和TNF-α的浓度达到高峰。 咪喹莫特的两种代谢产物一S-26704和S-22770具有相似的免疫活性。 咪喹莫特乳膏最大浓度18.3%,按1.0g/kg给药,进行大白兔皮肤局部给药毒性试验,连续给药一周,除有轻微的红斑形成外,未见明显的皮肤刺激作用。未发现对豚鼠皮肤有致敏作用。 本品无致癌、致突变、致畸毒性。 皮肤耐受性试验表明咪喹莫特对人正常皮肤无刺激性。 |
本品主要和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维生素A过多综合症样反应,主要表现为: 1.皮肤:瘙痒﹑感觉过敏﹑光过敏﹑红斑﹑干燥﹑鳞屑﹑甲沟炎等。 2.粘膜:唇炎﹑鼻炎﹑口干等。 3.眼:眼干燥﹑结膜炎等。 4.肌肉骨胳:肌痛﹑背痛﹑关节痛﹑骨增生等。 5.神经系统:头痛﹑步态异常﹑颅内压升高﹑耳鸣﹑耳痛等。 6.其它:疲劳﹑厌食﹑食欲改变﹑恶心﹑腹痛等。 7.实验室异常:可见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碱性磷酸酶﹑甘油三酯﹑胆红素﹑尿酸﹑网织红细胞等短暂性轻度升高;也可见高密度脂蛋白﹑白血球及磷﹑钾等电解质减少。继续治疗或停止用药,改变可恢复。 |
|
注意事项 |
目前尚未对咪喹莫特乳膏治疗尿道内、阴道内、宫颈部、直肠或肛管内的人乳头瘤病毒 感染进行评价,因此不推荐用于上述适应症。 本品的常见局部皮肤反应有红斑、糜烂、脱皮和水肿。若发生严重的局部皮肤反应,应用中性肥皂和水将用药部位乳膏清洗掉。皮肤反应减轻后,可恢复使用咪喹莫特乳膏。没有 关于用其它药物治疗尖锐湿疣后立即使用咪喹莫特乳膏治疗的临床经验,因此,在用任何药 物或手术治疗尖锐湿疣后,待局部创面恢复后方可推荐使用本品。咪喹莫特乳膏有可能加重 皮肤炎性反应。 患者在使用5%咪喹莫特乳膏时应遵循下列指导: 1.治疗局部不可用敷料封包。 2.用药期间避免性接触(生殖器官、肛门或口),包括使用避孕套的性生活(咪喹莫特乳膏是否可有效预防尖锐湿疣传播的作用目前尚不清楚,且其可能会减低避孕套的功效)。 3.建议用药6-10小时后,用中性肥皂和清水将药物洗去。 4.未行包皮环切术者.若尖锐湿疣发生在包皮内,应每天将包皮上翻后清洁。 5.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 6.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该药。局部破损处应避免使用本品,避免接触眼睛、口、鼻等部。 |
1.育龄妇女在开始阿维A治疗前2周内,必须进行血液或尿液妊娠试验,确认妊娠试验为阴性后,在下次正常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用阿维A治疗。在开始治疗前,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至少2年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妊娠试验,如妊娠试验为阳性,应立即与医生联系,共同讨论对胎儿的危险性及是否继续妊娠等。 2.在阿维A治疗期间或治疗后2个月内,应避免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并忌酒。 3.在服用阿维A前和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若出现肝功能异常,应每周检查。若肝功能未恢复正常或进一步恶化,必须停止治疗,并继续监测肝功能至少3个月。 4.对有脂代谢障碍﹑糖尿病﹑肥胖症﹑酒精中毒的高危患者和长期服用阿维A的患者,必须定期检查血清胆固醇和甘油三酯。 5.对长期服用阿维A的患者,应定期检查有无骨异常。 6.正在服用维甲酸类药物治疗及停药后2年内,患者不得献血。 7.治疗期间,不要使用含维生素A的制剂或保健食品,要避免在阳光下过多暴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