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生殖器和肛周尖锐湿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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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分为咪喹莫特。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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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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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85 |
国药准字H2006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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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外生殖器和肛周尖锐湿疣。 |
适用于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各种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单纯性苔藓、汗疱症等引起的皮肤炎症和皮肤瘙痒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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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每周3次(星期一、三、五或二、四、六),临睡前用药。在医生处方下合理用药以发... |
均匀涂搽于患处,每日2~4次。银屑病及其他顽固性皮肤病可采用本品封包治疗,若发生感染则应结束封包,并使用适当抗菌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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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多数病人在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用药数次后,临床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多为轻、中度的局部皮肤炎症反应,如局部皮肤可出现红斑、水肿、糜烂、溃疡、脱屑、灼热、疼痛、瘙痒等;偶有短暂低热,以上症状停药后均能迅速恢复,如反应轻微,可继续用药;若反应严重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据国外资料报道,与咪喹莫特乳膏可能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用药部位不适;疣体部位反应(灼烧、色素沉着、发炎、瘙痒、疼痛、皮疹、敏感、溃疡、刺痛、压痛);远侧部位反应(出血、灼烧、瘙痒、疼痛、压痛);全身反应:疲劳、发热、流感样症状;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头痛;胃肠系统:腹泻;肌肉-骨胳系统:肌痛。 |
对外用皮质激素或本品中含有的其他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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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B类孕期用药:在大鼠和大白兔致畸研究中没有发现咪喹莫特有致畸毒性。大鼠给予高致畸毒性剂量[相当于人用剂量(mg/m²)的28倍]的咪喹莫特,可观察到子代体重减轻和骨化延迟。发育毒性研究中,给予妊娠大鼠相当于人用剂量的8倍咪喹莫特,其后代未发现有严重不良反应。局部应用咪喹莫特是否通过乳汁排泄尚未知悉。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确定。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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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外生殖器和肛周尖锐湿疣。 |
适用于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各种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单纯性苔藓、汗疱症等引起的皮肤炎症和皮肤瘙痒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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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咪喹莫特能够在用药局部诱生多种细胞因子及相关产物,从而产生免疫调节和间接抗病毒作用。咪喹莫特在体内、外均能有效地诱生包括α-干扰素(IFN-α)和肿瘤坏死因子(TNF-α)等多种细胞因子。在体外能诱导人外周血单核细胞生成下列多种细胞因子:α-干扰素(IFN-α)、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白细胞介素(IL-1α、IL-1β、IL-6、8、10)、集落刺激因子(C-CSF、GM-CSF)以及巨噬细胞类炎性蛋白(MIP-1α、MIP-1β)等。咪喹莫特乳膏局部外用(0.05μg/cm2)1小时后皮肤中的IFN-α和TNF-α的浓度达到高峰。咪喹莫特的两种代谢产物—S-26704和S-22770具有相似的免疫活性。 毒理研究:咪喹莫特乳膏最大浓度18.3%,按1.0g/kg给药,进行大白兔皮肤局部给药毒性试验,连续给药一周,除有轻微的红斑形成外,未见明显的皮肤刺激作用,未发现对豚鼠皮肤有致敏作用。本品无致癌、致突变、致畸毒性。 皮肤耐受性试验表明咪喹莫特对人正常皮肤无刺激性。 |
局部使用偶可引起灼热﹑瘙痒﹑刺激﹑皮肤干燥﹑毛囊炎﹑多毛症﹑痤疮样皮疹﹑色素脱失﹑口周炎﹑继发感染以及皮肤萎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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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咪喹莫特乳膏用于治疗尿道内、阴道内、宫颈内、直肠内或肛内的人乳头瘤病毒疾病尚未进行评价,因此不推荐用于这些适应症。本品的常见局部皮肤反应有红斑、糜烂、脱皮和水肿。有可能发生严重的局部皮肤反应,应用中性皂和水将用药部位乳膏清洗掉。皮肤反应减轻后,可恢复使用咪喹莫特乳膏。没有有关用其它皮肤类药物治疗生殖器/肛周疣后立即使用咪喹莫特乳膏治疗的临床经验,因此,在用任何药物或手术治疗生殖器或肛周疣后需待其组织恢复后方可推荐使用咪喹莫特乳膏。咪喹莫特乳膏有可能加重皮肤炎性反应。 5%咪喹莫特乳膏对生殖器/肛周疣的传染性的作用尚不清楚。患者在使用5%咪喹莫特乳膏时应接受下列信息和指导: 1.治疗局部不可用敷料封包。 2.用药期间避免性接触(生殖器官、肛门或口),包括使用避孕套的性生活,咪喹莫特可能会减低避孕套的功效。 3.建议用药6-10小时后,用中性皂和清水将药物洗去。 4.未行包皮环切术者,若疣患发生在包皮内,应每天将包皮上翻清洁。 5.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就诊。 6.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该药。局部破损处应避免使用本品,避免接触眼睛、口、鼻等部位。 |
在部分患者中外用皮质激素的系统吸收可导致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HPA)功能可逆性的抑制,Cushing’s综合征、高血糖和糖尿。使用效果更强的皮质类固醇激素、大面积、长时间使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或采用封包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测尿游离皮质醇或ACTH释放试验来评估药物对HPA轴的抑制作用。如果出现HPA轴的抑制则应考虑停药,减少给药次数或换用作用较弱的皮质类固醇。儿童使用外用皮质激素的吸收率更高,故系统毒性的发生率更大。 HPA轴功能通常在停药后可较快地完全恢复正常。少数情况下,可发生停药反应,此时需采用系统皮质类固醇激素替代治疗。如果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应停药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若同时存在感染性皮肤病,则应停用皮质激素至感染被完全控制。 1、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仅供外用,避免接触眼睛。 2、除患有适应症中疾病的患者外,其他皮肤病患者不宜使用本品。 3、皮肤治疗区域的密闭性包扎、覆盖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4、患者应向医生汇报所有局部不良反应,尤其在采用封包治疗情况下。 5、在尿布覆盖区域使用皮质激素治疗的儿童不宜使用紧束的尿布和塑料裤,因为这样会在局部造成密闭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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