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急性血栓性脑梗死和脑梗死后遗症,改善脑循环障碍引起的神经功能缺损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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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马蔺子甲素,6-甲氧基-2-△10'-顺十七烯-1,4-苯醌。但也含有部分马蔺子乙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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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精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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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162 |
国药准字H1998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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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急性血栓性脑梗死和脑梗死后遗症,改善脑循环障碍引起的神经功能缺损症状。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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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为每次80mg,每日2次,溶于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中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可根据患者情况调整剂量。 |
饭后口服,一日2次,一次2粒,分别于放疗前、后服用。小儿酌减。本品应在接受放疗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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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出血倾向增加。 |
部分患者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其发生率较单纯放射治疗时高,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个别反应患者,可减量或对症治疗,饭后服用可减少胃的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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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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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急性血栓性脑梗死和脑梗死后遗症,改善脑循环障碍引起的神经功能缺损症状。 |
本品为放射增敏剂,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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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 严重脑水肿患者慎用;5. 严重心、肺、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本品宜避光保存。2.在放疗期间应持续服药,以免影响疗效。3.因本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日1~2粒);若出现以上反应可对症治疗,对症治疗药物不影响马蔺子素的疗效。4.本药宜饭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反应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