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1.由毛癣菌 (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2.各种癣病 (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 以及由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等) 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 (甲真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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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
本品主要成份为25%鬼臼根树脂(PodophyllumRes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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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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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18 |
H20100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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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1.由毛癣菌 (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2.各种癣病 (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 以及由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等) 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 (甲真菌感染)。 |
本品用于各种疣的治疗(包括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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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一次,疗程如下: 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指(趾)... |
只有患处完整无出血才可使用本品。用适当工具(如棉签等)将本品涂于清洁的患处,避免接触正常组织,并使之彻底干燥。由于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建议首次使用时,让本品接触皮肤较短时间(30~40分钟)以检查是否过敏。为避免全身吸收,本品接触时间应为产生理想疗效所需的最短时间(1~4小时,根据不同病变和病人情况而定),医生可根据自己经验调整。大面积或太多数量的疣不可一次治疗。一次的使用量不可超过1.0ml(约32滴)。干后的药液应用酒精或肥皂和水彻底去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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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
下列情况禁用:孕服、糖尿病人、类固醇使用者和血液循环不良的病人,出血性疣、痣、胎记或有毛长出的非寻常疣,疣周围皮肤有炎症或过敏。建议告知病人治疗的效果和可能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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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参见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遵医嘱。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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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1.由毛癣菌 (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2.各种癣病 (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 以及由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等) 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 (甲真菌感染)。 |
本品用于各种疣的治疗(包括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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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特比萘芬是一种具有广谱抗真菌活性的丙烯胺类药物。本品能选择性抵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 ,使真菌细胞膜的形成过程中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抵制真菌的作用。 |
鬼臼根树脂具有细胞毒性及抗有丝分裂作用,外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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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相关内容。 |
本品作用强烈,只能由医生使用,不可直接配给病人使用。避免接触眼睛,如有不慎,应用温水彻底冲洗,并依情况进一步对症处理。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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