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1.由毛癣菌 (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2.各种癣病 (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 以及由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等) 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 (甲真菌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克凝胶含异维A酸0.5mg与红霉素2万单位。 |
|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218 |
国药准字H2008040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1.由毛癣菌 (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2.各种癣病 (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 以及由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等) 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 (甲真菌感染)。 |
本品用于轻、中度寻常性痤疮的局部治疗,对炎性和非炎性皮肤损均有效。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一次,疗程如下: 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指(趾)... |
使用前先将患处清洁干净,取适量本品涂抹于患处,一日1次或2次,可在早晨或睡前用。 |
|
| 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
本品可能产生刺痛、灼热、刺激,用药部位可能产生红斑、脱皮现象,这些局部症状随着继续用药将会自动消失,如果出现严重的刺激作用,应当暂时停止用药,等刺激反应减轻后再继续用药,如果刺激反应持续出现,应停止治疗,治疗终止,刺激反应将得到缓解。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参见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 1.由毛癣菌 (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2.各种癣病 (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 以及由念珠菌 (白色念珠菌等) 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 (甲真菌感染)。 |
本品用于轻、中度寻常性痤疮的局部治疗,对炎性和非炎性皮肤损均有效。 |
|
| 药理作用 |
特比萘芬是一种具有广谱抗真菌活性的丙烯胺类药物。本品能选择性抵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 ,使真菌细胞膜的形成过程中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抵制真菌的作用。 |
||
| 注意事项 |
相关内容。 |
避免与口、眼睛、粘膜和破损或湿疹皮肤接触,用于敏感部位的皮肤如颈部应谨慎,本品可增加对光的敏感,应避免或尽量减少故意的延长时间的暴露在阳光或太阳灯光下。与其他外用药合并使用应慎重,因为可能会产生累计刺激作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