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于治疗以下疾病: 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注:对于免疫受损的隐球菌病患者及所有中枢神经系统隐球菌病患者,只有在一线药物不适用或无效时,方可使用本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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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伊曲康唑。 |
虎杖、黄连、黄柏、水牛角、红花、白芷、千里光、冰片等8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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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喜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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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367 |
国药准字Z20010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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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于治疗以下疾病: 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注:对于免疫受损的隐球菌病患者及所有中枢神经系统隐球菌病患者,只有在一线药物不适用或无效时,方可使用本品治疗。 |
泻火解毒,凉血活血,消肿致通,燥湿敛疮。用于面积不超过5%的Ⅰ°、Ⅱ°烧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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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为达到最佳吸收,应餐后立即给药。应将胶囊整个吞服。(其余详见说明书) |
外用。新鲜烧伤创面用无菌生理盐水清创后,将本品涂于创面,每1%烧伤面积用量为0.5毫升,每次一般不超过10毫升,一日1次,至愈合为止。创面可采用暴露或半暴露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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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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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 斯皮仁诺不能用于妊娠期,除非疾病危及生命,且对母亲的潜在收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 危害(详见[禁忌])。 动物研究显示伊曲康唑有生殖毒性。(详见[药理毒理]) 妊娠期使用斯皮仁诺的资料有限。据上市后用药经验,有先天畸形的病例报告,包括骼、泌尿生殖道、心血管和眼部畸形以及染色体异常和多发性畸形。这些病例与斯皮仁诺的因果关系尚未建立。 据在妊娠期头三个月内使用斯皮仁诺(多为短期治疗外阴阴道念珠菌病)的流行病学资料,与未使用任何已知致畸剂的对照组相比,未显示会增加致畸性。 -育龄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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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于治疗以下疾病: 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注:对于免疫受损的隐球菌病患者及所有中枢神经系统隐球菌病患者,只有在一线药物不适用或无效时,方可使用本品治疗。 |
泻火解毒,凉血活血,消肿致通,燥湿敛疮。用于面积不超过5%的Ⅰ°、Ⅱ°烧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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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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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外用药,切勿口服。用前摇匀;2.如发生对虎黄烧伤搽剂过敏者请立即停用;3.根据患者病情,注意采用适宜的综合治疗措施;4.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