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芥子(炒)、延胡索(制)、甘遂(制)、细辛、鲜姜汁。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
生产企业 |
四平三帆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104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用法用量 |
外用药,取药膏6块,分别用医用无纺布固定贴于背部的肺俞(双)、心俞(双)、膈俞(双)六个穴位上4-6小时。每10天贴一次,三次为一个疗程。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
成分 |
本品用于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妇女月经期间暂停使用。 2、若经常吐黄痰,合并急性感染或支气管扩张以及有咳血史者,皆不宜贴用。 3、外贴前要用温肥皂水(或酒精水)擦洗局部,保持干燥清洁,避免感染。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