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上消化道出血(由消化性溃疡,急性应激性溃疡,出血性胃炎等引起)的低危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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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地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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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汇康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博洲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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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77 |
国药准字H2010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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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上消化道出血(由消化性溃疡,急性应激性溃疡,出血性胃炎等引起)的低危患者。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附件炎、富内感染前庭大腺炎;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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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 1、成人1日2次(间隔12小时),每次75mg,用2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缓慢静脉推注,或用输液混合后静脉滴注。一般可在1周内显示疗效,能够口服后应改用口服药物进行治疗。 2、由于肾功能障碍患者的药物血药浓度可能持续时间长,因此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成人服用的常规剂量为一次100mg,一日三次。儿童服用的常规剂量为每日9-18mg/kg,分三次口服。剂量可依年龄、症状进行适量增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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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据国外临床试验数据,在使用本品治疗的13.715名患者中,有354例(2.58%)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数据异常)的报告。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道症状(110例,0.80%),如腹泻或腹痛;皮肤症状(31例,0.23%),如皮疹或瘙痒。主要的实验室数据异常包括谷丙转氨酶(126例,0.92%)和谷草转氨酶(89例,0.65%)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41例,0.30%)。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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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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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关妊娠期的用药,其安全性尚未确立。对孕妇或怀疑有妊娠的妇女,用药要权衡利弊,只有在利大于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权衡利弊,只有在利大子弊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儿童用药:对体重过低的早产儿、新生儿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方面,并根据对患者的临床观察调整剂量和给药间隔:1、由于身体机能下降,老年患者可能容易出现不良反应。2、由于维生素K缺乏,老年患者可能会有出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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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上消化道出血(由消化性溃疡,急性应激性溃疡,出血性胃炎等引起)的低危患者。 |
对头孢地尼敏感的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丙酸杆菌、淋病奈瑟氏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鲁威登斯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菌株所引起的下列感染:咽喉炎、扁桃体炎、急性支气管炎、肺炎;中耳炎、鼻窦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附件炎、富内感染前庭大腺炎;乳腺炎、肛门周围脓肿、外伤或手术伤口的继发感染;毛囊炎、疖、疖肿、痈、传染性脓疱病、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炎、甲沟炎、皮下脓肿、粉瘤感染、慢性脓皮症;眼睑炎、麦粒肿、睑板腺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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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文献报告,本品批准时及上市后的使用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4533例患者中有156例(3.44%)报告出现了不良反应(包括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异常)。主要的不良反应为天门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等肝脏、胆囊系统障碍(1.96%),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细胞增多等白细胞、网状内皮系统障碍(0.84%)等。 1、严重的不良反应(<0.1%): (1)休克:偶见休克(初期症状:不适、面色苍白、血压降低等)的情况,应密切注意观察,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置。 (2)再生障碍性贫血,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偶见再生障碍性贫血,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初期症状:全身疲倦、无力、皮下及粘膜下出血、发热等)等情况,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置。 (3)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Lyell综合征):偶见发生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Lyell综合征),一旦出现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置。 (4)肝功能障碍、黄疸:偶见AST,ALT,γ-三磷酸鸟苷(γ-GTP)升高等肝功能障碍、黄疸等情况。应密切观察,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置。 (5)横纹肌溶解:偶见横纹肌溶解症,出现肌酸激酶(CK),乳酸脱氢酶(LDH)等肌酸酶急速升高、肌红蛋白尿、肌肉痛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置。 2、同类药物也具有的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详): (1)过敏反应:使用其它H2受体拮抗剂时偶见过敏反应的报告,因此应用本品出现上述的异常情况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置。 (2)间质性肾炎:使用其它H2受体拮抗剂时偶见间质性肾炎[初期症状:发热、肾功能检查值异常(尿素氮,肌酐升高等)等]的报告。因此应用本品出现上述的异常情况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置。 (3)房室传导阻滞等心脏传导阻滞:使用其它H2受体拮抗剂时偶见房室传导阻滞等心脏传导阻滞的报告,因此使用本品出现上述的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置。 (4)心脏收缩功能不全:使用其他H2受体拮抗剂时,有心脏收缩功能不全的报道,因此应用本品出现上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置。 (5)其它不良反应: ①过敏注1: 发生率<0.1%:皮疹、瘙痒感等。 ②血液: 发生率0.1%-5%:嗜酸性细胞増多,白细胞减少注2。 发生率<0.1%:贫血。 ③消化系统: 发生率<0.1%:恶心等。 发生率不详:便秘,腹泻,腹胀、口渴等。 ④肝脏: 发生率0.1%-5%:肝功能异常,AST,ALT,LDH升高等。 发生率<0.1%:碱性磷酸酶(ALP)升高等。 ⑤精神神经系统注3: 发生率<0.1%:眩晕、幻觉,可逆性的精神错乱。 发生率不详:头痛、嗜睡、麻痹、失眠等。 ⑥给药部位: 发生率<0.1%:一过性疼痛。 ⑦其他: 发生率<0.1%:血压升高,尿素氮升高。 发生率不详:男性乳房女性化、乳汁分泌,倦怠感。 注1: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给药。 注2:出现上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 注3:有使用其他H2受体拮抗剂时出现痉挛(发生频率不明)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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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应慎重给药: (1)有药物过敏既往史的患者。 (2)有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3)有肾功能障碍的患者:由于此类患者药物血药浓度可能持续时间长,因此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4)老年患者:老年患者用药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使用的剂量应为治疗所需的最低剂量,并在本品治疗无效时改用其他药物。另外还应注意患者的肝功能、肾功能及血象的变化。 3、静脉给药会导致注射部位一过性疼痛,因此应十分注意注射部位、注射方法等。另外应注意注射时不要漏到血管外。 4、给予本品时,每支药物用20ml稀释液稀释后应缓慢给予患者,注入时间应在2分钟以上。 5、应用本品可能掩盖胃癌的症状,因此给药前应首先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性。 |
1. 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慎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