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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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灯盏花素、氯化钠。 |
蒲葵子、喜树果、莪术、绞股蓝、柴胡、黄芪、香菇、甘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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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天实制药有限公司 |
青岛华仁太医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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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40 |
国药准字Z20153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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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活血化淤,健脾消积。用于胃癌、肝癌,能增强放疗、化疗的疗效,并能增强机体免疫功能;能改善肝癌患者临床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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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缓慢滴注,一次250ml-500ml,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四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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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2、过敏体质慎用、对本品过敏者忌用。 |
1.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等。 2. 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3. 头晕、头痛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4. 肝功能异常。 5. 罕见的血液系统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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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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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是临床心脑血管科室常规处方用药,用于治疗脑血栓、脑出血及其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心律失常;高粘血症;顽固性颈周综合征、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及其他缺血及伴有微循环障碍的疾病。 |
活血化淤,健脾消积。用于胃癌、肝癌,能增强放疗、化疗的疗效,并能增强机体免疫功能;能改善肝癌患者临床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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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使用本品后,偶见全身发痒、皮肤潮红、头晕、胸闷、乏力、皮疹、心悸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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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发现溶液浑浊、颜色异常或有沉淀异物、瓶身细微破裂、瓶口松动或漏气,不得使用。 2、不建议联合用药。如确需与其他药物混合用时,注意观察药液的性状,如混合后发生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时不得使用。 |
1.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等。 2. 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3. 头晕、头痛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4. 肝功能异常。 5. 罕见的血液系统异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