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狂犬病。适用于被狂犬、疑似狂犬或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动物咬伤、抓伤后,进行暴露后预防接种。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化学名称:5-(对-甲氧苯基)-1,2-二硫环戌-4-烯-3-硫酮[5-(pmethoxyphenyl)-1,2-dith-iacyclopent-4-ene-3-thione]分子式:C10H8OS3分子量:240.35 |
||
生产企业 |
吉林迈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康刻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60076 |
国药准字H2006644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狂犬病。适用于被狂犬、疑似狂犬或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动物咬伤、抓伤后,进行暴露后预防接种。 |
本品适用于治疗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
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一般咬伤者于0天(第1天,当天)、3天(第4天)、7天(第8天)、14天(第15天)和28天(第29天)各接种1剂,共5剂。严重咬伤者首剂加倍,并于0天、3天、7天各接种1剂,随后14天和28天再接种2剂,共7剂。 |
口服。一次25mg(1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接种后可能出现轻微局部反应,如红肿、疼痛;全身反应包括发热、乏力、头痛等。罕见严重过敏反应。 |
1.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用于预防狂犬病。适用于被狂犬、疑似狂犬或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动物咬伤、抓伤后,进行暴露后预防接种。 |
本品适用于治疗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接种后需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2. 出现异常反应应及时就医;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需在医生指导下接种;4. 有严重过敏史者慎用;5. 接种后避免剧烈运动和饮酒。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4. 用药期间应避免饮酒;5. 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