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狂犬病。适用于被狂犬、疑似狂犬或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动物咬伤、抓伤后,进行暴露后预防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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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牛黄 麝香 雄黄 天竺黄 琥珀 蝉蜕 全蝎 僵蚕(姜炙) 胆南星 天麻(姜汁吸) 钩藤 白附子 紫苏叶 法半夏 薄荷 羌活 独活 白术 山药 白芍 陈皮 天花粉 黄连 厚朴(姜炙) 黄芩 栀子 猪牙皂 龙齿 茯苓 甘草 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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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迈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省腾冲县东方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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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060076 |
国药准字Z5302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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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狂犬病。适用于被狂犬、疑似狂犬或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动物咬伤、抓伤后,进行暴露后预防接种。 |
祛风化痰、解热镇惊。用于小儿外感风邪、惊风抽搐,咳吐痰涎,食滞呕吐、腹痛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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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一般咬伤者于0天(第1天,当天)、3天(第4天)、7天(第8天)、14天(第15天)和28天(第29天)各接种1剂,共5剂。严重咬伤者首剂加倍,并于0天、3天、7天各接种1剂,随后14天和28天再接种2剂,共7剂。 |
口服。1岁以内一次半瓶,1岁以上一次1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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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接种后可能出现轻微局部反应,如红肿、疼痛;全身反应包括发热、乏力、头痛等。罕见严重过敏反应。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过敏反应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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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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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狂犬病。适用于被狂犬、疑似狂犬或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动物咬伤、抓伤后,进行暴露后预防接种。 |
祛风化痰、解热镇惊。用于小儿外感风邪、惊风抽搐,咳吐痰涎,食滞呕吐、腹痛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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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接种后需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2. 出现异常反应应及时就医;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需在医生指导下接种;4. 有严重过敏史者慎用;5. 接种后避免剧烈运动和饮酒。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过敏反应等。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