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风寒湿痹证,症见肌肉酸痛、关节肿胀、疼痛、屈伸不利,麻木僵硬及风湿与类风湿性关节炎具有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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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青藤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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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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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279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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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风寒湿痹证,症见肌肉酸痛、关节肿胀、疼痛、屈伸不利,麻木僵硬及风湿与类风湿性关节炎具有上述证候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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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1-2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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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支气管哮喘患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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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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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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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风寒湿痹证,症见肌肉酸痛、关节肿胀、疼痛、屈伸不利,麻木僵硬及风湿与类风湿性关节炎具有上述证候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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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具有强烈的释放组胺作用,部分患者在注射后1-10分钟出现瘙痒、潮红、出汗,痛肿加重现象,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在0.5-1小时内上述现象可自行消失(一过性);反应严重者,剂量可适当减少或停药,必要时,可用异丙嗪25-50mg对抗。 2、注射过程中,患者若出现手足或口唇发麻、胸闷、胸痛等症,可能是误入血管致快速降压所致,应立即停药,必要时对症处理。 3、偶见报道个别患者出现过敏性休克,处理方法同一般过敏性休克的防治,用肾上腺素可对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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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慎用。 2、既往有药物过敏史者,低血压患者慎用。 3、首次注射一定要在医院进行。 4、首次注射完成后嘱患者静坐10分钟无特殊不适方可离去。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