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及败血,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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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本品主要成分为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 | |
| 生产企业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桂林华诺威基因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505 | 国药准字S2002011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及败血,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 | 适用于皮肤烧烫伤创面(浅Ⅱ度至深Ⅱ度烧烫伤创面)、残余创面、供皮创面及慢性溃疡创面等的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常规清创后,用生理氯化钠溶液清洗创面,取本品适量,均匀涂于患处。需要包扎者,同时将本品均匀涂于适当大小的内层消毒纱布,覆盖于创面,常规包扎,一日一次或遵医嘱。推荐剂量为每100cm2创面使用本品10g(以凝胶重量计)。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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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及败血,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 | 适用于皮肤烧烫伤创面(浅Ⅱ度至深Ⅱ度烧烫伤创面)、残余创面、供皮创面及慢性溃疡创面等的治疗。 | |
| 药理作用 | 未见严重不良反应。 | ||
| 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 本品为无菌包装,用后请即旋紧管口,以防污染。本无抗菌作用,但不会增加创面感染机会。对感染创面,在进行创面清创的前提下,可考虑联合使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对于各种慢性创面,如溃疡、褥疮等,在应用本品前,应先行彻底清创去除坏死组织,有利于本品与创面肉牙组织的充分接触,提高疗效。当本品的外观、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霉变、变质等现象时,应禁止使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