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急性微循环障碍及有机磷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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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消旋山莨菪碱。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甘油2mg,辅料为:白凡士林、羊毛脂、乳糖等。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甘油。化学名称:甘油三硝酸酯分子式:C3H5N3O9分子量:22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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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康都制药有限公司 |
协和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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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2316 |
国药准字H20100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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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急性微循环障碍及有机磷中毒等。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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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常用量:成人每次肌注5-10mg,小儿0.1-0.2mg/kg,每日1-2次。 2、抗休克及有机磷中毒:静注,成人每次10-40mg,小儿每次0.3-2mg/kg。必要时每隔10-30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增加剂量。病情好转后应逐渐延长给药间隔,至停药。 |
每日3次,每次挤出1-1.5cm膏体,置于指端,经肛门涂于肛管内(肛门内约1cm),或遵医嘱。每次用完后请立刻拧紧管盖。用药后请洗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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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颅内压增高、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幽门梗阻、肠梗阻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反流性食管炎、重症溃疡性结肠炎慎用。 |
头痛是最常见的反应,经常是缓和的,并且多发生于开始的几次应用。少数的病人头痛会比较严重或持续。如果头痛持续,应减少用药剂量(见药物过量)。如果头痛继续发生或比较严重,应停止治疗。本品其他的不良反应可能还包括:头晕,视力模糊,恶心和呕吐,疲劳感,直肠出血,皮肤过敏反应,疼痛,低血压,肛管瘙痒或灼热感,晕厥,心跳加快,心绞痛胸痛加重。上述所列不良反应可能未包括本品报道的所有不良反应。大小便失禁也可能是其副作用,虽然尚未见报道,停用后此种症状会消失。罕见不良反应包括肠蠕动减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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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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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年龄小于18岁的儿童应禁用。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具体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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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解除平滑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及急性微循环障碍及有机磷中毒等。 |
用于治疗肛裂与缓解肛裂引起的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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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有:口干、面红、视物模糊等。 2、少见的有:心跳加快、排尿困难等;上述症状多在1-3h内消失。用量过大时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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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急腹症诊断未明确时,不宜轻易使用。 2、夏季用药时,因其闭汗作用,可使体温升高。 3、静滴过程中若出现排尿困难,对于成人可肌注新斯的明0.5-1.0mg或氢溴酸加兰他敏2.5-5mg,对于小儿可肌注新斯的明0.01-0.02mg/kg,以解除症状。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5、儿童用药:婴幼儿慎用。 6、老年用药:年老体弱者慎用:老年男性多患有前列腺肥大,用药后易至前列腺充血导致尿潴留发生。 7、药物过量:剂量过大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可用1%毛果芸香碱注射液解救,每次0.25-0.5ml,皮下注射,每15分钟一次,直至症状缓解。 |
1. 避免与眼睛接触;2. 使用后洗手;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不宜使用;5. 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