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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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伊曲康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依匹斯汀。 化学名称:3-氨基-9,13b-二氢-1H-二苯[c,f]咪唑并[1,5-a]氮杂卓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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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朗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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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67 |
国药准字H20055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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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本品为组胺H1受体拮抗剂,适用于成人所患的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伴有瘙痒的寻常性银屑病及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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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为达到最佳吸收,伊曲康唑胶囊应餐后立即给药,胶囊必须整个吞服。 1.念珠菌性... |
过敏性鼻炎:成人,口服本品1次10-20mg (1-2片),一日一次。或按病情遵医嘱服用。 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银屑病、支气管哮喘:通常成人口服本品1次20mg (2片),一日一次。或按年龄、症状遵医嘱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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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在已报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应中常见胃肠道不适,如厌食、恶心、腹痛和便秘;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经紊乱,头晕和过敏反应(如瘙痒、红斑、风团和血管性水肿)。有个例报告出现了外周神经病变和Stevens-Johnson综合症(重症多形红斑),但后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潜在病理改变并同时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大多数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胶囊长疗程(约一个月以上)治疗时,可见低血钾症、水肿、肝炎和脱发等症状。 |
过敏症:当出现皮疹或偶见荨麻疹、瘙痒、瘙痒性红斑时,应停止用药。 精神神经系统:偶见困倦、倦怠感、头痛。 消化系统:胃肠功能紊乱或消化不良。 肝脏:可见AST、ALT升高,偶见ALP、总胆固醇升高和黄疸。 肾脏:偶见蛋白尿出现。 循环系统:心悸。 呼吸系统:偶见呼吸困难、咳痰困难、鼻塞等。 血液:罕见白细胞数增多。 ?治疗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请与医生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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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用药:因伊曲康唑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有限,因此建议不要把伊曲康唑用于儿童患者,除非潜在利益优于可能出现的危害。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禁用(除非用于系统性真菌病治疗,但仍应权衡利弊)。 2.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怀孕期:孕期的妇女尤其前三个月不建议使用或在医生对治疗的有益性与危险性作出判断后才可用药。2.哺乳期:实验表明药物可向母乳中转移,因此不建议哺乳中的妇女使用,必须使用时应终止哺乳行为。儿童用药:儿童用药方面的安全性尚未充分评价。老年用药:多数高龄患者肝、肾功能低下,本品主要是从肾脏排泄,应定期进行不良反应和临床症状(发疹、口渴、胃不适)的观察,出现异常时,应适当减少用量(例如10mg/日)或者立即停止用药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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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伊曲康唑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妇科: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2.皮肤科/眼科:花斑癣、皮肤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 3.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 4.系统性真菌感染:系统性曲霉病及念珠菌病、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性脑膜炎)、组织胞浆菌病、孢子丝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种少见的系统性或热带真菌病。 |
本品为组胺H1受体拮抗剂,适用于成人所患的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伴有瘙痒的寻常性银屑病及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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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合成的三氮唑衍生物,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可抑制真菌细胞膜麦角甾醇的合成,从而发挥抗真菌效应。本品对皮肤癣菌(毛癣菌属、小孢子菌属、絮状表皮癣菌)、酵母菌[新生隐球菌、糠秕孢子菌属、念珠菌属(包括白念珠菌、光滑念珠菌和克柔念珠菌)]、曲霉菌属、组织胞浆菌属、巴西副球孢子菌、申克孢子丝菌、着色真菌属、枝孢霉属、皮炎芽生菌以及各种其它的酵母菌和真菌有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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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持续用药超过1个月的患者,以及治疗过程中如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议检查肝功能。如果出现异常,应停止用药。 2. 伊曲康唑绝大部分在肝脏代谢,因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疗的必要性超过肝损伤的危险性)。 3.当发生神经系统症状时应终止治疗。 4.对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减慢,建议监测本品的血药浓度以确定适宜的剂量。 5.育龄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时,会影响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药物治疗者,应在服用伊曲康唑胶囊至少2小时后,再服用这些药物。 ? |
1.长期接受类固醇类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开始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类固醇类药物的服用量。 2.大多数服用本品的患者可以驾驶或完成需精神集中的工作。但对于药物反应敏感的人群,建议服药后不进行驾驶或操纵精密机器。 3.本品和支气管扩张剂、类固醇类药物等不同,不是快速减轻哮喘发作和症状的药物,所以在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时应对患者作出必要说明。 4.置于儿童不易取到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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